[詳情]
(二)組織制定全院項目建設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落實。
(三)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。
(四)負責修繕購置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。
(五)負責基建項目安全管理及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。
(六)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